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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ST路通(維權)(路通視信)股票索賠案已經有投資者收到損失核定報告,受損股民抓緊訴訟。
2023年1月3日,路通視信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路通視信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形成的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路通視信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ST路通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管轄法院是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條件為: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買入ST路通股票,且在2022年11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盡快聯系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并快遞下述文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系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維權)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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